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生态环境局大楼3楼303室(343009)
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2417.00万元。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资料以及实地勘探,企业总占地面积为89284.19m2,其中本次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磨房旁的闲置空地,新建1条矿渣粉磨生产线,其中砖混结构厂房占地面积400平方米,两个钢结构半成品库占地面积160平方米。
购置一套Ф3.2x13m球磨机、提升机、收尘器、风机、矿粉计量系统及附属设备15台(套),建设两个矿粉库。产品方案及规模:生产S95级矿渣微粉产品,比表面积400-420m2/kg,形成一条年产1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
1.矿渣微粉料仓粉尘:本项目共设有2套矿渣微粉半成品钢仓,用于储存矿渣微粉,为使矿渣微粉在进料时能够顺利打入钢仓内,钢仓仓顶设有呼吸口,从呼吸口排出的空气含有大量粉尘,因此,本项目需在仓筒顶部配置一台脉冲袋式除尘装置,仓顶粉尘经脉冲反吹袋式除尘装置除尘后排入大气。本项目成品库密闭储存,顶部出气口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成品库顶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共设两根排气筒。
3.无组织废气:(1)卸料起尘:项目原料由运输车辆卸到原料堆场,由于落差而产生粉尘。项目将原料堆放在已有的封闭原料堆棚内,堆料场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同时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堆场的起尘量。(2)粉磨车间内无组织粉尘:由于粉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因此无组织粉尘不易扩散到外界,车间设置雾炮、及时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减少。
本次技改项目的企业用水消耗为磨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内排水沟排入厂外的市政污水管道。
本技改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有球磨机,除尘器风机,提升机等设备正常运行噪声,主要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同时对设备是采用弹簧或橡胶等减振性能高的减振垫,再经过厂房墙体降噪。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噪声控制拟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等动力噪声源设置隔声罩、进气口加装消声器;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或隔音室,同时,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处理。工程还应从在平面布局考虑,强噪设备布置时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强噪设备与厂界的距离及厂界噪声限值,布置位置尽可能远离厂界。
项目营运期固态废料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企业在原项目生产区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①对固态废料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态废料运送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②加强固态废料规范化管理,固态废料分类定点堆放,堆放场所远离办公区和周围环境敏感点。为减少雨水侵蚀造成的二次污染,临时堆放场地要加盖顶棚。③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